网购用户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胜诉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网购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网购平台下单后,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添加好友。对方谎称可代办医保报销及医疗养老项目,诱导张某某提供信用卡信息并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为虚假平台,且资金通过多级账户拆分无法追查,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支付信息,且已通过线下接触完成服务交付,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沟通记录。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公司虚构平台资质并伪造医保报销流程,构成欺诈。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撤销权的条款,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网购用户需警惕线下接触式诈骗,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发现虚假平台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资金多级拆分导致追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