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假药贷款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假药贷款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涉及医疗养老诈骗及网络借贷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诱导其通过虚假平台购买假药。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购药款,并在平台上申请贷款用于支付。后发现该平台无实际经营资质,李某某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项目、伪造平台资质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提交部分贷款审批记录,认为证据不足。核心争议为平台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是否构成共同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页面截图,公司方仅提供贷款审批通过的系统记录。仲裁员结合监控视频证据,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购药款项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认定公司未尽平台监管责任,但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亦存在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22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标准,结合《刑事诉讼法》第55条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诈骗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平台资质。企业需完善第三方平台审核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介入。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