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招聘人员诱导转账员工维权成功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诱导转账员工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陌生账号,对方以高薪兼职为诱饵要求其垫付代购货款。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代购为虚假平台,公司员工李某等人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方式转移涉案款项,期间以'安全账户'名义诱导其持续转账,最终仅返还2000元便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及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操作与企业无关。核心争议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职务犯罪及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网贷提现凭证、转账流水及多级账户拆分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否认关联性。仲裁委结合资金流向及员工行为模式,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与人员勾结。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涉案款项约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诈骗需核实企业资质,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需完善员工行为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