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招聘人员诱导投资提现受阻被追责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诱导投资提现受阻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事实骗取钱财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伪造的政务短信链接进入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虚拟投资平台。该公司员工假扮招聘人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缴纳约3.5万元投资款。在APP截图显示的所谓'政务合作项目'页面,张某某被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后因平台资金多级拆分导致提现受阻,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相关资质,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构政务合作事实、伪造投资平台诱导其缴费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投资行为,且已提供正规合同文本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虚假政务短信截图、投资平台APP界面截屏及第三方支付凭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平台资质,且对短信链接来源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仲裁员现场调取平台注册信息时发现存在大量重复账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伪造政务链接和虚构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裁决退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要求,认定该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虚假政务链接诱导,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地一致性。投资理财需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避免轻信第三方支付平台承诺。维权时应同步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