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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被自称'征信修复专员'的李某某添加好友。对方谎称其征信存在异常,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进行修复,同时以'中奖活动'为由要求其通过二维码扫码支付'手续费'。张某某按指示下载某APP并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发现李某某实为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团伙,通过伪造征信报告及虚假中奖信息实施诈骗,最终损失3.5万元现金交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诈骗行为与平台无关,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协议;平台提供用户实名认证记录及平台服务条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审核机制及用户操作过程,发现平台未对异常交易进行有效监控,且存在诱导性话术描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失职,酌情支持张某某主张的2万元损失赔偿,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启示】平台应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及时介入;用户需提高警惕,对'征信修复''中奖领奖'等话术保持审慎,避免屏幕共享等敏感操作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