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婚恋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婚恋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虚假征信修复服务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谎称能帮助修复征信并推荐虚假购物平台。在取得信任后,李某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3.5万元费用,并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进行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在银行线下网点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实为第三方诈骗账户,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下载APP的违法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交易系用户与第三方操作,且未直接参与资金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作为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李某使用公司APP时存在异常操作记录,且未履行用户实名认证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因资金已通过第三方账户转移,最终判定公司赔偿张某某2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认定平台方存在管理过失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实名认证,避免被用于非法活动。遭遇婚恋骗局时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报警及民事诉讼双重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