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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退款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退款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团伙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社保补缴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并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李某以'平台审核'为名多次索要个人信息,后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伪造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等人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用户自主操作风险应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网贷提现记录及虚拟币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平台运营资质证明,对用户资金流向也无监管证据。仲裁委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技术确认平台存在伪造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违法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及李某团伙共同赔偿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对虚假服务场景加强审核,用户应警惕以'办理业务'为名要求转账的行为,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避免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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