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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教师;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线上教育培训业务;案由涉及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教育局领导的政务短信,称其子在该公司培训项目中表现优异需奖励。对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诱导转账,承诺月收益8%。张某某在社区线下活动中被反复接触,最终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分5次转账约3.5万元。公司以'教育投资'为由拒绝返款,称已进行资金多级拆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公司辩称系正常教育培训合作项目,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支付凭证及社区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合作协议,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电子证据真实性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确认资金多级拆分模式与教育培训业务无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政府背景、伪造合作资质的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全部投资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熟人领导'诈骗套路,应核实政务短信真实性。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加强异常交易监控,发现资金多级拆分等可疑行为需及时冻结账户。本案电子证据经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成为关键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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