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假代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假代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建立联系,对方以代购海外商品为名诱导其进行网络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经营美妆代购的李某。李某通过伪造境外购物网站截图和虚假APP界面,声称可提供正品保障,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李某以'平台风控'为由要求通过个人账户转账,后失联导致资金无法追回。张某某发现对方使用的APP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婚恋交友平台,但平台账户已被冻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境外代购事实构成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与交易无关,且李某使用私人账户转账属于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发现李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公司虽提交了平台使用协议,但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经技术鉴定,诈骗使用的APP与公司官方产品存在代码相似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驳回其余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虚假代购等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电商平台交易,发现异常立即留存证据并通过12315平台维权,避免使用私人账户进行大额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