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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假养老项目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假养老项目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服务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纠纷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岗位',应聘时遭遇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李某(身份冒充)诱导。李某声称公司与政府合作开展养老项目,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并点击陌生链接下载APP。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发现所谓项目实为虚构,且公司人员失联。期间公司通过多级拆分账户转移资金,导致资金流向无法追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认为双方存在服务协议关系,且已提供部分养老服务。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构成刑事诈骗及民事责任的认定边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交易记录,核查网站宣传内容。张某某提交了应聘网站截图、转账凭证、与李某的通话录音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报表但无法解释资金去向。仲裁员现场查验发现网站域名备案信息与公司名称不符,且所谓'政府合作'无任何佐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冒充公职人员、设置第三方支付陷阱等方式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惩罚性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养老项目'诈骗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要查验政府官网备案信息。求职时切勿轻信'政府合作'等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维权需保留网站截图、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查资金流向。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