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银行人员精准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银行人员精准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李某,后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征信为由卷入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李某为好友,对方谎称是某银行客户经理。以需贷款刷流水提升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贷款账户,承诺办理成功可获返佣。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累计损失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遂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导致追查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需全额赔偿,公司辩称已明确提示风险且未强制要求转账。双方对诈骗金额认定及责任划分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调解,要求张某某补交与李某的全部聊天记录。公司提交的所谓风险提示材料被证明确为伪造。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确认资金流向异常。因张某某未能完整保存通话记录,部分事实认定存在困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约2.45万元,张某某因未及时保存通话记录承担3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专业身份的诈骗分子,办理金融业务务必通过正规渠道。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保存所有通讯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避免因证据缺失影响维权。投资理财前要核实对方资质,切勿轻信'快速放款'等话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