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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诱导投资虚拟币平台诈骗案

【标题】婚恋诱导投资虚拟币平台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及虚拟币投资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个体经营者李某,对方以高额返佣为诱饵,引导其在虚假投资平台进行虚拟币交易。期间李某通过QQ频繁联系张某某,谎称需先垫付3万元购物保证金方可参与返佣活动。张某某于2024年6月至8月期间分5次通过微信转账合计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实为诈骗团伙操控的虚假渠道,遂向仲裁委申请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等人虚构投资平台、以婚恋关系骗取资金,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扣除已产生费用并扣除部分违约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平台交易凭证,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作协议。经核查,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且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委认定平台属虚构交易场景,李某行为构成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2.8万元,扣除平台实际支出的运营成本7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规则,结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关于证据采纳标准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投资为名的诈骗陷阱,建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于要求垫付费用的虚拟币投资,应核实平台资质并谨慎对待所谓'返佣'承诺,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