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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拟币投资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拟币投资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交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建立关系。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投资APP并进行虚拟币转账。期间通过冒充领导身份获取信任,要求张某某提供屏幕共享权限,后以投资亏损为借口拒绝返款,于2024年8月封停涉案账号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已配合平台封停账号,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李某虚构身份、诱导转账及封停账号等行为,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投资者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用户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