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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遭提现受阻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遭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在线教育培训业务。本案为合同诈骗纠纷,涉及跨境资金流转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搜索群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以'课程升级需补缴费用'为由,要求其通过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未核实资质便完成转账,后发现该二维码收款账户为境外虚拟货币地址。申请人在平台申请提现时遭拒,遂以合同诈骗为由提起仲裁,主张对方冒充客服虚构培训项目骗取资金。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通过伪造客服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该交易为正常商业合作,称张某某主动联系且未签订书面合同,认为属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屏、二维码收款凭证及平台提现失败通知。被申请人辩称交易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未提供任何合同文本或服务协议。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为境外账户,并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聊天记录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冒充客服人员、虚构教育培训项目的欺诈行为,裁决其返还全部款项及利息。但因申请人未能提供完整支付流程证据,酌情扣除20%手续费部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虚假交易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线上交易风险,建议核实对方资质时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对跨境资金流转应保留完整支付凭证,发现异常及时报警。仲裁机构在处理新型诈骗案件时,需结合电子证据与资金流向综合判定欺诈行为。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