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客服扫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虚假加盟项目被骗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婚恋对象身份接触。对方虚构公司投资项目,声称可帮助提升征信并修复信用卡逾期记录,诱导张某某缴纳加盟费。通过社交平台联系后,对方要求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无任何资质且收款账户非公司官方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联系非公司人员,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交易,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婚恋平台对话记录、社交平台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发现公司员工使用虚假身份并在非官方账户收款。公司未能提供交易对方授权证明及实际服务证据,仲裁庭采信张某某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扣除平台已确认的合理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收款账户真实性,遭遇扫码支付要求时应优先选择银行转账并保留凭证,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