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招聘假药诈骗老人3.5万元案

冒充招聘假药诈骗老人3.5万元案

【标题】冒充招聘假药诈骗老人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招聘广告,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缴纳3.5万元投资款。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团伙,资金通过虚拟货币跨境流转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虚构招聘项目实施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系平台自主交易且已提供服务。双方对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转账凭证真实性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分析报告。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合同义务,仲裁员结合资金跨境流转异常情况及平台风控记录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定被申请人返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招聘资质时需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时要注意截图完整性及时间戳记录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