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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中奖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中奖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国家补贴发放'的中奖通知,通过私信联系自称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对方。对方以领取补贴为由,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政务通'APP并扫描二维码支付3000元手续费。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账户被冻结且未收到补贴,发现受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损失未能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且申请人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了APP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记录,公司提供用户协议条款证明已尽告知义务。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且存在诱导性宣传表述,但申请人未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申请人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及风险提示,用户需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政务信息,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证据,避免错过止付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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