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虚假贷款APP诈骗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贷款APP诈骗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使用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贷款APP遭遇诈骗,要求赔偿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公共服务平台看到贷款广告后下载了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速贷通'APP。客服人员以征信审核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期间使用伪造的贷款合同和虚假征信报告诱导操作。APP在2024年8月被平台下架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存在大量用户投诉,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无法控制第三方使用,认为用户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APP后台数据、分析通话记录、比对银行流水等证据,确认公司开发的APP存在诱导用户支付保证金的行为。公司虽提交了APP下架证明,但未能说明涉案平台与公司主体的关联性,且未提供有效反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裁决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建议公众核实贷款平台资质,警惕征信骗局。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通过公安机关报案和民事诉讼双重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