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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遇政务短信精准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遭遇政务短信精准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产生纠纷,案由为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政务平台的短信,提示其账户异常需通过某电商平台链接处理。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建立信任,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可协助办理'政务补贴'。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被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受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的政务短信链接存在诱导性,导致其陷入精准诈骗;公司辩称短信系第三方伪造,且诈骗行为发生于电商平台,与自身无关。双方对因果关系及平台责任划分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支付宝转账记录、短信截图及资金流向凭证,公司提供短信发送技术日志证明非其系统发出。因张某某未在法定时效内报警,部分证据被认定为瑕疵证据,但屏幕共享操作与诈骗结果的关联性仍被重点审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短信链接管理疏漏,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失效,但其转账行为与诈骗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政务短信+婚恋对象'复合诈骗手段,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而非私下操作。平台需加强链接审核,用户应核实信息真伪,保留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记录等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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