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公检法索要验证码诈骗案
【标题】学生遭冒充公检法索要验证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平台)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间购物时,客服以'贷款审批需验证身份'为由,谎称是公安人员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资金被转入境外账户,损失约3.5万元。公司辩称该账户为对公账户且属正常业务流程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检法人员骗取验证码导致资金损失,公司抗辩称系客户自主操作且账户为正规对公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与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转账截图未能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张某某出示了与客服的完整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检法话术诱导提供验证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检法的线上诈骗手段,验证码属于重要身份凭证应严格保密。平台需加强账户实名核验,消费者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