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虚构购物诱导虚拟币转账诈骗案

婚恋平台虚构购物诱导虚拟币转账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购物诱导虚拟币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建立联系,后被诱导参与虚假购物平台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员工的王某。王某以招聘为名,谎称公司有高收益购物项目,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购物平台APP。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将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通道。初期通过返还少量利润获取信任,后以系统升级、保证金等名义持续转账,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虚构购物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行为,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QQ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截图等电子数据。公司仅出示内部通讯录,未提供实际项目证据。仲裁员通过分析资金流向及异常账户交易,认定存在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及利息,但指出部分转账因未核实平台真实性需自行承担10%风险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4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第157条关于民事责任的承担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投资名义实施的新型诈骗,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平台资质,保留电子数据证据链,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