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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者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后被要求缴纳'保证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某市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办理社保补贴为由,要求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政务通'APP,并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约3.5万元费用。后张某某发现该APP已因涉嫌诈骗被下架,且李某提供的政务短信链接为伪造,遂向平台申请退款遭拒,保留有聊天记录截图和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直接参与收款,且无法核实用户交易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APP运营期间的实名认证记录。张某某提交的短信截图显示'政务通'APP存在伪造政府标识的嫌疑,且平台客服多次要求其进行屏幕共享操作。仲裁委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传唤平台技术负责人,确认APP存在诱导用户转账的高风险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3.2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0.3万元因无法证明实际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实名认证审核,用户应警惕自称公职人员的'代办'服务,发现诈骗线索及时向网信办和公安部门举报,保留交易记录和沟通证据,避免因屏幕共享泄露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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