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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68岁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名义诈骗。该公司通过电信电话场景诱导张某某脱离电商平台进行虚拟币转账,承诺医保报销及征信修复。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被添加微信好友,对方冒充婚恋对象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骗取信任。对方声称可代办医保报销并修复征信,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转账约3.5万元。初期退还5000元小额资金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受骗后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转账凭证显示为虚拟币交易,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张某某与对方的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交易记录,要求公司提供履约能力证明。公司无法说明项目真实性,且拒绝配合资金流向调查。仲裁委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确认欺诈事实,但因部分证据链存在瑕疵,未完全支持全额返还请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存在虚构项目骗取财物行为,但因转账通过虚拟币平台完成,部分资金追缴存在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仲裁庭独立办案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警惕婚恋骗局与虚假医疗项目,应优先通过正规平台交易并保留完整证据。遭遇资金快速转移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案件串并调查。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