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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遭冒充领导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企业主遭冒充领导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张某某因被冒充领导实施精准诈骗,遭受约3.5万元财产损失,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为好友。李某以'领导'身份称能帮助公司处理社保医保异常问题,并承诺通过'征信修复'服务避免账户冻结。随后以'手续费'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向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期间通过线下见面确认'方案可行性'。转账后,所谓'征信修复'未实施,且公司账户被冻结导致业务中断。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内部人员操作,认为转账行为属于商业合作纠纷。双方对电子聊天记录真实性及转账用途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证据质证时,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对话记录、信用卡交易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李某线下接触过程。公司方质疑电子证据完整性,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监控视频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其真实性后采纳为定案依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企业主应警惕冒充领导的精准诈骗,核实所谓'业务合作'真实性。对于线上交易需保留完整聊天记录,线下接触应留存监控证据。征信修复需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快速解冻'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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