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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修复骗局受害者索要赔偿被支持

【标题】征信修复骗局受害者索要赔偿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医疗养老岗位,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医疗养老岗位招聘信息,经面试后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入职第三日,公司人事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张某某下载某金融APP并扫描二维码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照指示操作后,发现该APP实为诈骗平台,资金流向境外无法追回。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公司实际负责人系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精准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损失,公司则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系第三方平台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注册信息,公司仅提供录用通知单。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跨境流转事实,结合平台审核记录认定公司未尽核实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警惕'征信修复''跨境理财'等新型诈骗话术。劳动者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并保留证据,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报警维权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