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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伪造银行短信诈骗损失近4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伪造银行短信诈骗损失近4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参与公司直播带货项目被卷入网络诈骗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平台购买所谓'老年医疗保障'产品。直播中主播虚构某银行合作背景,称需缴纳保证金可获贷款审批通过。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通过公司提供的网贷渠道提现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次日收到伪造银行短信要求补缴'入金款',在输入验证码后发现资金被转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医疗养老项目、伪造金融机构信息、诱导网贷提现等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损失。被申请人辩称张某某系自主操作网贷,且未提供验证码泄露证明,认为双方存在民事合同纠纷而非刑事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直播录像、网贷平台APP截图、伪造短信记录等电子证据。被申请人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无法提供相反证明。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及第三方平台数据,确认资金异常流转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医疗养老项目、伪造金融机构信息等诈骗行为,但因申请人未完全证明验证码泄露系公司所致,酌情支持部分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有关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12条关于电子证据固定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核实商家资质,直播带货勿轻信'贷款审批'等话术。遭遇短信要求充值时应立即挂断并核实身份,建议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电子数据真实性,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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