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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裸聊敲诈受害者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裸聊敲诈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运营方)因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的李某某。对方以裸聊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的'安全账户'APP,后谎称其涉及非法活动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通过QQ多次通话及视频交流,李某某获取张某某的支付密码并诱导其向虚拟币平台转账2.8万元。平台客服以'紧急止付'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额外证明材料,最终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资金监管义务导致损失,平台辩称已按流程处理诈骗报案。双方对'安全账户'性质及平台责任范围存在重大争议,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QQ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平台仅提供模糊的客服对话截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平台承认存在虚假身份审核漏洞。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及通信记录,确认张某某确因婚恋交友陷入骗局。平台辩称已配合警方冻结账户,但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资金已被追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尽实名认证义务,对张某某的维权请求予以部分支持,要求平台赔偿因审核失职导致的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实名制管理义务;《民法典》第1167条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避免成为诈骗工具。遭遇'安全账户'骗局应立即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完整通信记录作为证据。虚拟币转账存在资金追回困难,建议优先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大额交易。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