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遭遇冒充投资老师诈骗要求扫码退款
【标题】大学生遭遇冒充投资老师诈骗要求扫码退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投资顾问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收益投资理财'招聘信息,自称是投资导师的李某通过伪造资质诱导其缴纳'征信服务费'。在要求扫码支付1万元后,李某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分三次收取共计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其网贷账户被异常操作导致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退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按流程完成账户注销操作,拒绝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网贷账户异常截图。公司承认与张某某存在转账记录,但主张系正常业务往来。仲裁委要求公司提供服务协议及资金流向证明,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且涉案账号已被封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退还全部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高收益'话术诱导。涉及资金交易应保留完整支付记录,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留存证据,避免因扫码支付造成资金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