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骗充值3.5万元追回困难
【标题】网购用户被骗充值3.5万元追回困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遭遇虚假采购诈骗,引发追索资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政府项目采购'为名诱导充值入金,对方声称需缴纳保证金方可办理采购手续。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采购行为且失联,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平台虽冻结部分账户,但无法提供完整交易流水和合同文本。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采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交易凭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和聊天记录,公司仅能提供模糊的合作意向截图。经核实,公司账户在收款后24小时内将资金转至多个关联账户,且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对资金流向进行重点审查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交易主体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且张某某未尽合理审核义务,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48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和项目真实性,保留完整转账凭证。电商平台需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遭遇资金快速转移应立即报警并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