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遭贷款专员精准诈骗案
【标题】待业者遭贷款专员精准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贷款诈骗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快速贷款为由骗取信任。李某要求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征信服务费',并指导其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所谓贷款审批通过的承诺系虚假信息,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贷款审批通过事实骗取钱财,公司则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对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诈骗行为性质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短信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未收到贷款的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且其业务中存在刻意隐瞒资金流向的操作。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核实贷款机构资质,警惕虚拟币通道交易风险。遭遇精准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