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误信假银行要求充值遭骗
【标题】员工误信假银行要求充值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电信诈骗及资金追回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接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电话,称其征信出现异常需缴纳保证金解除限制。对方提供二维码收款码,谎称保证金将通过虚拟币通道返还。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系虚构,资金被迅速转入境外虚拟币交易平台并消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存在诱导行为且未签订合同,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公司辩称系个别员工个人行为,且未授权任何虚拟币交易操作,否认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录音、转账记录及二维码截图;公司仅提供员工考勤记录。仲裁委调查发现员工曾多次使用公司工作通讯工具,结合虚拟币交易异常时间点,认定存在职务行为与诈骗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需返还张某某2.45万元保证金,其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8条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合规培训,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劳动者需核实对方身份,避免通过非官方渠道转账;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启动紧急止付程序并保留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