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失业在社交平台求职,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征信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收益低风险贷款'招聘信息,对方以能快速解决征信问题为诱饵,要求其先支付保证金。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扫码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对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钱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且已提供所谓'贷款服务',应按协议履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文本,显示对方刻意隐瞒真实身份并虚构贷款流程。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合同,无法证明服务真实性,仲裁委认定存在明显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警惕'高收益'噱头,核实企业资质与业务真实性。涉及资金往来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