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转账3.5万被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转账3.5万被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婚恋交友服务,本案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使用婚恋交友功能时,被自称招聘主管的李某以高额薪资为诱饵骗取信任。对方通过视频通话指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以缴纳'安全账户'保证金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转账约3.5万元。后该APP被监管部门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招聘人员的骗子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已下架APP,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仅提供APP下架通知及用户协议。庭审中双方就平台审核责任、资金监管义务及证据证明力展开激烈辩论,仲裁委重点审查了APP运营期间的风控机制及用户身份验证流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方存在审核失职,未有效防范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行为,裁决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申请人损失的80%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及时介入。用户遭遇'安全账户'诈骗时,需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追偿。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应完善风险提示机制,防范新型诈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