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获部分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获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李某以招聘医疗养老项目专员为名,声称入职后可获取高额提成,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3.5万元作为‘培训保证金’。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其QQ号已注销,遂向平台申请案件串并调查,发现李某使用多组账号实施类似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身份冒充且存在虚假宣传,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书面合同,不承担法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补充通讯记录及支付凭证,公司提交平台用户协议主张免责。经核查,李某使用伪造的公司文件及员工照片,且支付链接指向非公司官方渠道,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诈骗,但因张某某未尽合理核实义务,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退还2.4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受害者应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仲裁机构结合证据完整性与平台监管责任,判定企业承担主要过错,提示公众警惕‘高薪招聘’骗局,避免轻信中奖、保健品等话术诱导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