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扫码转账3.5万元被虚假平台诈骗
【标题】老年人扫码转账3.5万元被虚假平台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案由涉及养老服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结识自称某金融机构理财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提供医疗养老项目投资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理财APP。通过线下签订协议和多次线下接触,李某谎称需预付保证金,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无任何金融资质且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贷款专员虚构投资项目,导致其通过扫码支付3.5万元无法追回;公司辩称该APP为正规投资平台,张某某系自行操作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截图、转账凭证及社区活动照片。公司未能提供平台运营资质证明及资金流向说明,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交易事实,支持张某某关于平台虚假性的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转账款项3.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救济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人投资需警惕'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组合诈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平台资质,保留交易记录和沟通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应及时报警并申请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