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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中被冒充公检法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中被冒充公检法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张某某涉嫌经济案件为由,要求其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配合调查,期间通过微信多次发送伪造的警局通知截图,并以'保护账户安全'为名索要手机验证码。在李某诱导下,张某某于2024年6月15日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李某账户转入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公检法的骗子,遂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李某辩称转账系双方自愿的虚拟币投资行为,否认诈骗事实。双方对资金性质及诈骗行为是否存在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发送的伪造警局通知短信截图。李某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用途合法性。仲裁委经审查认定李某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且存在诱导提供验证码等违法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李某需返还张某某3.5万元转账款项,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交往中需警惕冒充公检法的诈骗手段,对要求转账至虚拟币账户或索要验证码的行为应保持高度警惕。建议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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