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假药诈骗要求脱离平台交易败诉
【标题】求职者被假药诈骗要求脱离平台交易败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养老项目专员,公司以医疗养老为名开展非法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项目专员岗位。面试时公司宣传可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需先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费用后,被要求添加所谓'项目负责人'微信,对方以需线下办理为由引导其脱离平台交易。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假药销售,资金被快速转移用于个人挥霍,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系正常业务往来,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管理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银行流水及短信记录,发现张某某转账后未收到任何服务,公司员工在庭审中承认存在诱导脱离平台交易行为,但称系商业操作。因缺乏实际交易凭证,公司未能证明其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求职时应核实公司资质及业务真实性,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作为证据。对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指令要保持谨慎,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