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微信骗局骗走3.5万元补贴款
【标题】某科技公司微信骗局骗走3.5万元补贴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被冒充招聘人员的微信诈骗团伙骗取补贴补助款项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培训合作意向。对方以'公司财务专员'身份添加微信后,称可协助申请政府补贴补助,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信息及信用卡验证码。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配合操作,导致约3.5万元补贴款被转入第三方账户。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微信账号系诈骗团伙伪造的公司名义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资质审核义务导致被骗;公司辩称补贴申请需员工主动提交材料,且诈骗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据。公司承认招聘流程存在漏洞,但主张员工应自行承担核实责任。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公司招聘公示信息与诈骗账号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补贴款,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招聘流程,员工需提高警惕核实对方身份,涉及大额资金操作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及时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