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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贷款保证金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贷款保证金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贷款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诱导支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所谓'金融顾问',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对方以办理贷款需缴纳征信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转账约3.5万元。后平台以资金冻结为由拒绝退款,张某某发现该APP系非法平台,资金已被跨境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项目骗取保证金,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流程。核心争议在于公司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支付行为是否有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发现公司账户在收款后次日被冻结。证人证言显示多名用户遭遇类似情况,平台运营方未在法定期限内回应用户退款请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认定其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虚假贷款诈骗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第三方金融活动加强监管,用户应警惕以征信为名的诈骗套路,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