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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养老骗局张某某追回3.5万元损失

【标题】医疗养老骗局张某某追回3.5万元损失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养老平台看到低价医疗器械广告,通过平台客服添加企业主李某某微信。李某某冒充公司领导以'养老项目合作'为由,诱导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其银行账户被盗刷3.5万元。张某某在事发后调取平台监控视频,发现李某某使用伪造的工作证件进行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企业主未核实客服身份导致验证码泄露,要求全额赔偿;企业主辩称验证码由个人操作,且已报警处理,认为责任不明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企业主提供员工通讯录及客服培训记录,但未予配合。张某某提交的监控视频显示李某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企业主承认李某某曾担任过客服但已离职

【仲裁结果】裁决企业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因证据链存在瑕疵未支持全额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认定企业主存在管理过失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内部通讯管理,个人需警惕'熟人领导'诈骗话术,留存监控视频等关键证据可有效追责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