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贷款刷流水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贷款刷流水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招聘平台诱导参与虚假贷款业务,造成约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添加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APP,谎称可操作贷款放水提升征信评分。张某某按指示通过二维码向指定账户转账20万元用于'刷流水',后发现资金被转入第三方账户且提现受阻。平台工作人员以'系统升级'为由拖延处理,最终导致张某某无法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责任,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且转账行为系用户自主操作,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通话记录及电子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行为。张某某提交的二维码收款凭证与平台后台数据存在时间重叠,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但主张用户未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资金流向监控,用户需提高警惕核实账户信息。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通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