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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伪造政府身份骗员工投资款

【标题】企业主伪造政府身份骗员工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冒充政府部门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时,被自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客服人员以'政策补贴项目'为名诱导投资。对方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并多次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账户,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记录,立即通过银行流水核查发现问题,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部分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伪造政府身份进行诈骗的行为,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超报案时效,否认与诈骗存在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招聘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确认张某某确曾接受公司人员诱导进行投资。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诈骗行为无关联,仲裁委要求补充电子证据保全手续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撤销制度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身份核验制度,遭遇类似骗局需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可有效维护维权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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