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遭遇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张某某遭遇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相亲活动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称可帮助修复征信记录。李某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业务。张某某按指示向该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要求进行屏幕共享操作,随后通过远程操控将款项转入多个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调取监控视频显示交易过程存在异常。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退款,该公司抗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双方对交易真实性及资金流向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仲裁员通过资金流向追踪发现异常转账路径,结合李某与公司注册信息关联性,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警惕自称征信修复的诈骗手段,核实对方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涉及大额转账应要求面对面核实,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