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款3.5万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款3.5万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理财师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借款,并承诺先返还部分利息。李某某通过虚构APP截图骗取信任,要求张某某将网贷提现资金转入指定账户。期间张某某多次通过电话沟通,最终向非本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系诈骗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投资老师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员工自愿转账且未签订合同,不承担民事责任。核心争议在于转账行为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及诈骗行为的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虚构的APP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员工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的证据,仲裁员结合通话记录与资金流向认定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李某某需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公司因未举证证明存在过错,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涉及资金往来应留存完整证据链。网络诈骗中,若公司未参与或存在过错,可主张部分权利。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所谓'老师'资质,避免轻信'征信修复'等虚假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