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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导师的李某,对方以推荐投资项目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在李某指导下,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该APP账户转账约3.5万元参与虚拟币交易,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李某实际为该公司员工,其行为属于职务范围内的诈骗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投资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尽平台审核义务,应属民事纠纷。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对李某的诈骗行为存在监管失职及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与公司之间的职务关系及平台审核流程,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但未直接参与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其余损失因张某某未充分核实投资资质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投资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资质。若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