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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虚构医保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虚构医保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李某某的男子。对方以'医保报销需垫付'为由,通过QQ多次发送伪造的医疗单据及医保政策文件,诱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因对方精准提供医保信息及情感交流产生信任,后发现对方失联遂报警。警方调取平台监控视频显示,李某某注册信息与实际身份不符,但缺乏直接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虚构事实,且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存在审核失职及证据链完整性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二维码支付截图及监控视频片段,平台方提供用户注册流程说明。仲裁员结合平台风控机制调查,发现李某某注册时伪造年龄及职业信息,但张某某未要求平台提供核实证明。庭审中双方就'精准信息诈骗'的认定标准产生分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用户信息审核漏洞,但张某某未尽合理核实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95条,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即约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95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医保报销'等名义的转账要求。遭遇精准诈骗时,及时留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通过平台投诉渠道固定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提供电子数据。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