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年投资者遇假贷款专员被骗3.5万元

老年投资者遇假贷款专员被骗3.5万元

【标题】老年投资者遇假贷款专员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金融App开发。案由为金融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看到'年化收益24%'的贷款广告,通过对方提供的所谓'贷款专员'微信联系。对方以需线下核实资质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App转账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在某科技公司开发的App内完成转账操作,但未留存交易凭证。后发现该平台无正规贷款资质,遂报警。因错过止付窗口,公安机关未予立案,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某科技公司辩称该App仅提供信息发布功能,实际交易由第三方完成,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App操作截图、转账记录及与冒牌专员的聊天记录。某科技公司提供平台注册协议,主张用户需自行判断交易风险。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张某某转账时未启用平台风险提示功能,且未留存对方线下接触的具体地点信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公司存在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判决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4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规定;《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平台资质时需确认是否具备金融牌照。遭遇诈骗应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包括App截图、通话记录等。对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对方,应拒绝现金交付并立即报警。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