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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充公职人员骗取3.5万元投资款

【标题】女子冒充公职人员骗取3.5万元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婚恋交友诈骗案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婚恋平台结识受害人李某某。以'政府项目投资'为由获取信任后,诱导李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转入其指定账户。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制造账户异常假象,后将资金转至境外账户。案发后涉案微信账号被封停

【争议焦点】李某某主张张某某虚构公职身份实施诈骗,张某某抗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身份、资金跨境流转合法性及履约能力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李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网贷提现记录。张某某未能出示合作协议,财务人员证言证实其曾要求提供验证码。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异常及身份核实困难等情形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裁决张某某返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其通过伪造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虚假身份陷阱,投资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证据,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损失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