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建立虚假关系,后以征信修复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李某谎称能通过'征信修复'帮助张某某获得贷款资格,诱导其向所谓'对公账户'转账。在要求提供验证码过程中,李某以'公检法调查'为由制造紧张氛围,张某某先后五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经核实,李某实际为诈骗团伙成员,该公司亦未参与任何征信修复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交易关系,且涉案APP已下架,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运营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通过比对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发现李某多次使用'公检法'身份进行威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庭采信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李某的诈骗行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支付法定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需警惕身份冒充诈骗,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平台方应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避免因涉案APP下架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