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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被冒充专员骗至虚拟币账户失款3.5万

【标题】学员被冒充专员骗至虚拟币账户失款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支付培训费约3.5万元。后公司客服以'贷款专员'名义通过短信联系张某某,称需将款项转入安全账户抵扣贷款利息,诱导其扫描伪造二维码将钱款转入虚拟币交易平台。张某某多次要求退款未果,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客服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学员主动提供账户信息,且已履行培训义务,不应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虚假二维码截图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虽否认客服身份,但未能提供通话录音等反证。仲裁委要求双方就'虚拟币转账是否属于合同履行行为'进行举证,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500条关于合同履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对虚拟货币风险的警示要求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机构应加强员工身份认证管理,警惕冒充官方人员的诈骗手段。学员需核实转账对象资质,避免向虚拟货币账户付款。本案中公司因未核实客服权限导致损失,承担主要但非全部责任。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